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执异111号
邵亚锋、王艳萍:
本院受理申请人抚顺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单位)作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二日上午十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