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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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魏荧佳诉刘丽莹、第三人辽宁省铭赢旅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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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省铭赢旅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荧佳诉刘丽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0106民初660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告知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履行告知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〇二一年五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