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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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志强诉吴俊、第三人季涵合伙协议纠纷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690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苏0106民初3189号

吴俊:本院受理原告冯志强与被告吴俊、第三人季涵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06民初3189号民事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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