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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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闵凯诉王海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浏览次数:149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15639号

王海棠

本院受理原告闵凯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5639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