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15866号
李井兰:
本院受理原告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与被告李井兰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5866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李井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8160.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