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11467号
南京同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刘可勇:
本院受理原告卢善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11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