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微博
原告严家新诉董越、肖桂明、马亚莲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1,897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06民初11608号

肖桂明、马亚莲:本院受理原告严家新与董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