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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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原告徐永祥诉原审被告徐干、陈翊、邵明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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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06民再388号

陈翊、邵明:上诉人徐永祥就(2019)苏0106民再38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