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06民初11537号
薛文:本院受理原告徐恒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6民初115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