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06民初7868号
北京五岳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春平诉北京五岳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106民初786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春平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