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金融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共同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6月13日,鼓楼法院围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金融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座谈会。鼓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尤忠华,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法律事务处四级调研员、南京市普惠金融协会秘书长蔡敏,鼓楼法院立审执相关庭室负责同志,以及10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中,立案庭庭长余敏分析了金融案件受理态势,并通报“金融纠纷漏斗式化解六步法”开展情况及成效。蔡敏回顾了南京市金调委与鼓楼法院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中的合作情况,并介绍了南京市金调委关于“保障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矛盾纠纷”的有益经验。各金融机构代表对鼓楼法院拓宽纠纷化解渠道、高效审执金融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围绕如何进一步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引入多元解纷力量、破除财产处置程序效能阻滞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会上,鼓楼法院向南京市普惠金融协会、金融机构代表发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倡议书》,倡议各金融机构、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下发的《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建设、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尤忠华指出,推动金融纠纷预防化解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预防化解纠纷认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普惠金融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打造成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的生动实践。二是强化沟通交流,协同聚力构建共治格局。加大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力度,强化信息共享与常态化沟通机制,不断增进金融机构、法院之间的理解互信。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特邀调解组织实体化运行,整合调解组织、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公益律师等多方力量,最大限度在普惠金融领域化解有关矛盾纠纷,共同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三是坚持预防在前,做深做实纠纷源头化解。从纠纷发生的规律上看,预防越靠前、解纷时点越靠前,成本越低、成效越高、风险越小。金融机构要持续强化业务前端风险防控,强化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注重授信审查、跟踪等环节,依法依规经营,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先行化解矛盾纠纷。鼓楼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司法确认的“最后一公里”,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提升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调解积极性,为金融纠纷源头化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