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鼓楼法院民一庭韩浩审结了一起乡邻关系纠纷。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陈某某名下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小区房屋阳台外立面大面积脱落,并有进一步脱落的风险,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外墙修缮尚需搭建防护棚、脚手架等措施、启用维修基金或自筹资金以及相关业主配合等,但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亦没有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上述情况,鼓楼法院向该小区所属的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协调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房屋阳台外立面进行维修,采取搭建防护棚等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相关部门指导辖区内其他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所在小区外墙安全实行动态检测,加强楼房外立面的日常检查,确保头顶上的安全。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收到该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对接业主,查看现场,了解情况,并到省、市、区三级查询维修资金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鼓楼法院以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供稿人:民一庭 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