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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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南京润泽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中科润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驳回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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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守军、常君炜

申请执行人南京润泽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中科润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南京润泽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贾世勇、刘晋明、刘守军、常君炜为案件被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苏0106执异15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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