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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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雷嘉诉南京半岛摄影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爱拍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511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06民初7796

南京半岛摄影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爱拍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雷嘉与被告南京半岛摄影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爱拍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6民初7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1628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