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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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宋兴强与被告南京市鼓楼区潘巴鑫针织品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420

(2022)苏0106民初16534号

南京市鼓楼区潘巴鑫针织品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宋兴强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宋兴强撤回对你方的起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653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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