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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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薛兆达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浏览次数:289

(2023)苏0106民初17750号

薛兆达:本院受理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77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或涉外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