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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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寻找老政法精神 | 曹建华: 以法为剑,以心为灯(上)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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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弘扬政法优良传统和英模精神,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鼓楼法院开展“75+寻找老政法精神”主题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访谈身边人等方式,沉浸式挖掘老政法精神,激励鼓法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赓续光荣传统,弘扬优良作风,书写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政法答卷。

曹建华,女,19511月出生,1966年参加工作(参军),退伍至原下关区公检法军管会,19735月起至原下关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民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审监庭庭长。2006年退休后,被派驻至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后任鼓楼法院关工委副主任,曾获评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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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每一起案件

都经得起考验

“不是你的东西,动都不要动。这是小时候从父母那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曹建华成长于一个公安家庭,严格的家庭教育下,她对“法治”二字有着更深的理解,也让她与政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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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下关区法院恢复之后的第一批工作人员,曹建华在这里工作了30多年,裁判过刑事要案,审理过行政纠纷,调解过家长里短,对法院的情感显得格外深厚。每当回忆起过去的日子,曹建华的眼里闪烁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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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法院工作时,物质条件还很艰苦,软硬件设施也跟不上,外出办案全靠一双腿、两个自行车轮,靠的就是一股子钻研劲,一点点摸索出来的。”

还记得那是一起产品责任纠纷,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汽车润滑油系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了车辆受损,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了法院。当时家用汽车还不普及,不用说普通民众对汽车知识知之甚少,就是法官面对这样的新情况也有点不知从何下手。“我当时的第一想法是,这样的情况未来可能还会出现,如何通过裁判的方式,引导生产者和销售者诚信经营,让老百姓的出行更加安全?” 案涉的汽车润滑油质量是否有问题?油品质量不合格和汽车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为了弄清楚这些问题,曹建华就骑着自行车,一遍遍地跑去南汽请教工程师、加班加点地“补习”相关知识……最终,结合查明的事实,曹建华认定被告出售了质量不合格的汽车润滑油导致原告车辆受损,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判决书中,她将油品质量问题造成汽车损害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写了满满几页,被告对此也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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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华就是这样,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她办理的上千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人情案、无一金钱案。当被问及这么多年办案的心得时,她说,每次办案都是一场考验,既考验法官的学识、解纷的智慧,也考验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感情。我对自己有要求,那就是:办案子要凭良心、有担当,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考验。

  未完待续

采访手记:

择一事,终一生。在和曹庭长对话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她身上那股“温和的正气”。提起办案的经历,她侃侃而谈,似乎任何的伪装都逃不过审判台上她的眼睛,她总在尽全力接近事实和真相,做出最无愧于心的裁判。可是当提到她看见当事人眼神中的迟疑、困顿和无奈时,她的目光又是那样悲悯,那是一种治愈人心、却又充满智慧的力量。我想,这或许也是老政法精神的另一种诠释吧。(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