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罗晨,曾在鼓楼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五年期间,我接触到了民事、刑事、商事等各类案件几十起。在参与陪审的同时,丰富了自己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更加深了对于“情与法”的认识。
由于我没有法律基础和相关工作经验,要在审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需要消除盲区,不断提升自我。在参加了陪审员岗前培训后,我便利用业余时间查阅学习法律书籍,关注典型案例分析,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向审判长虚心请教和沟通。通过努力,我的业务能力和陪审经验都得到了明显提升,同时我也更加体会到了法院工作的繁忙与不易。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2021年8月我所参与陪审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该案件的原、被告四人是同胞亲兄弟,本应齐心协力振兴家业,却因母亲遗留房产起了分歧,期间又因房屋拆迁、大儿子买断工龄购置、四儿子户口迁出补偿、赡养老人、另立遗嘱等在内的一系列历史问题,闹得对簿公堂,让人唏嘘不已。
面对厚厚好几本的案卷材料,我深知这不光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更牵扯着家庭和亲情,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家家也都有本难念的经,这类案件的处理怎样才能够做到情与法的融合,是我们需要面对和思考的。
开庭前,审判长、审判员就做了详实的了解和准备,引导我们陪审员抽丝剥茧,分析案情,使原本千头万绪的矛盾,变得清楚明晰。我们共同的目标是,尽全力保证判决合法合理的同时,在情感层面也能赢得多方接受。最终合议庭结合原、被告双方亲情关系和家庭情况,根据法律法规,作出了公平正义、合情合理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看着四兄弟恢复和气、陆续离去的背影,我们欣慰于不仅圆满完成了一次工作,平息了一场家庭风波,更为社会和谐贡献了自己的一点力量。
正如泰戈尔在《新月集》中写道“只有爱人的才能惩戒人”。人民法官要立信于民,让当事人信任,就必须品质良好,心地善良,善于倾听和换位思考,专业功底扎实并且作风正派。因而每一起案件,都是对法律工作者身心的一次考验。
通过五年的陪审工作,我不仅近距离接触了鼓楼法院的工作,更认识了这支内修素养、外塑形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法院队伍。在每一位干警光荣的工作背后,是他们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热爱,对高质量、高效率的不断追求。作为一位人民陪审员,我对他们的工作由衷敬佩,也为自己能够参与其中而倍感光荣。